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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博士服务工作站工作管理规定

日期:2019-03-26 12:59:49  浏览次数:189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文昌博士服务工作站的运营管理工作,保障工作站各项工作开展更加科学、高效,根据海南省博士协会与文昌市委组织部人才战略合作协议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昌博士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博士工作站),是海南省博士协会与文昌市委组织部共建,工作站设在文昌市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楼。

       第三条 博士工作站按照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和文昌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要求,坚持以“需求为基础,人才为核心,政企为主体,实效为根本”的基本原则,围绕文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多形式、多样化的技术服务活动,打造面向博士群体引才、用才的新平台。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四条 博士工作站由文昌市委组织部领导下和海南省博士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站长负责制,由文昌市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下设专家委员会与办公室。专家委员会设航空航天组、现代农业组、文化旅游组、教育医疗组、金融法律组、海洋产业组等6个服务小组,每个小组由若干位博士专家组成,各设组长一名;办公室设2名专职工作人员。

       第五条 博士工作站站长和专家委员会成员由海南省博士协会推荐,6个服务小组组长从专家委员会成员中产生,省博士协会有权根据站长、组长以及专家委员会成员工作表现调整推荐人员;博士服务工作站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旅控公司推荐,协助站长组织落实日常工作。站长、专家服务小组组长及办公室工作人员须按职责完成工作。

      (一)博士工作站站长职责:

       1.每月组织一次站长、组长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工作站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每月一次收集汇总各小组工作计划并安排办公室协调落实;

       2.每年一月份收集各组年度工作计划,汇总形成总年度工作计划(也可半年计划),有序协调各组工作安排,并将总年度工作计划提交省博士协会和报文昌市委组织部;

       3.每年一月底将总年度工作计划布置工作站办公室按照年度、每半年、每个季度、每个月、以及每个星期分别有条不紊的安排协调对接;

       4.留意关注工作站每次开展的工作并跟踪进度,在举办的各类技术服务、项目路演、调研对接以及科普培训等活动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改进工作方法;每年协助专家小组不少于12个项目落地;

       5.每月至少四次带领专家组走访、调研文昌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收集需求,反馈给专家委员会;协调专家组和文昌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关系;

       6.紧密联系各专家组长,了解组长工作难度,向文昌组织部汇报;每月收集各专家小组提出文昌产业发展规划和人才、科技及产业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及时报文昌市委组织部(每月整理汇总当面向部长汇报);

       7.参加文昌市委市政府举办的经济工作会议和产业发展会议,根据文昌产业发展需要或文昌市委市政府及企事业单位需要,组织带领相关专家对接省或国家相关部门;

       8.组织召集工作站季度例会、年度总结会议,并编写年度总结提交省博士协会和文昌市委组织部;

       9.各项活动前联系文昌市委组织部协调新闻媒体进行相关报道和采访;完成省博士协会和文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博士工作站组长职责:

       1.每月一次参加站长、组长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工作站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每月一次向站长提交小组工作计划;

       2.每年一月份向站长提交本专家小组年度工作计划(也可半年计划),每月组织一次本专家小组工作研讨会,共同研究文昌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人才、科技和产业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并及时报站长;

       3.每月一次收集整理专家小组成员最新科研成果信息,提交工作站办公室;每年至少二次联合工作站办公室共同策划举办各类技术服务、项目路演、调研对接以及科普培训等活动;每年至少完成2个项目落地;

       4.每月至少二次与站长协商组织走访、调研文昌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收集需求并与办公室联合组织服务对接;

       5.紧密联系本组成员,维护小组成员的稳定性,调动小组成员积极参加工作站举办的各类技术服务、项目路演、调研对接等活动;如有工作难度及时向站长汇报;

       6.参加文昌市委市政府举办的经济工作会议和产业发展会议,根据文昌产业发展需要或文昌市委市政府及企事业单位需要,与站长协商组织带领相关专家对接省或国家相关部门;

       7.根据文昌产业发展需要,组织小组成员联合文昌相关部门共同申报国家、省级项目;

       8.配合接受站长安排的新闻媒体报道和采访;积极配合省博士协会、博士服务工作站站长及办公室的其他工作。

      (三)博士工作站办公室职责:

       1.每月一次参加站长、组长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工作站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每月一次做好会议记录提交站长,并按照站长要求执行;

       2.每年一月底将站长布置的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年度、每半年、每个季度、每个月、以及每个星期分别有条不紊的安排协调对接;

       3.每年十二次(每月一次)联合各专家小组策划举办各类技术服务、项目路演、调研对接以及科普培训等活动,并做好跟踪记录报站长;

       4.每月十二次参加站长和各组长组织的走访、调研文昌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活动,并做好记录提交站长;配合站长及专家委员会项目对接,推动专家小组项目落地;

       5.每月与专家委员会及文昌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保持紧密联系,收集整理服务供需,反馈供需双方并做好对接安排,及时向站长汇报;

       6.每月一次向各专家小组组长收集整理专家委员会成员最新科研成果信息,帮助联系对接,推动成果转化,并将项目建档备案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如有工作难度及时向站长和文昌市委组织部汇报;

       7.维护博士工作站微信公众号平台,每月及时发布专家委员会及文昌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服务供需信息和专家委员会成员最新科研成果信息以及每次活动新闻动态;

       8.各项活动前协助站长协调新闻媒体报道并准备新闻稿;将工作站视为全职工作,不得参与除工作站以外的工作,积极配合完成站长交代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工作任务

       第七条 工作站紧紧围绕文昌经济、社会建设中心工作,积极对接省“百万人才进海南”引才战略,着力落实文昌人才强市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博士人才智力优势,引导高端人才和智力资源聚集文昌,以人才带动产业发展,促进文昌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为文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推动文昌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针对文昌市政府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开展产业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举办各类高层次、多形式的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建设人才培养基地,为文昌培养创新型、实用型专业人才;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结合政企(事)业单位发展方向,组织博士及其团队开展联合攻关,共同申报国家、省项目;

      (三)组织博士及其创新团队的技术成果,与企业共同开展转化和产业化,联合企业开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品牌;

      (四)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设博士服务工作站线上平台,实时发布博士资源、成果和文昌地方需求,促进相关技术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

      (五)鼓励和引导专家学者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退休返聘及其他适宜方式,服务文昌经济社会建设。针对当地企事业单位的需际需求,积极引荐博士专家担任其高级顾问,协助地方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六)依托文昌资源优势,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求,探索建设适合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实体平台。打造建设博士创业基地和博士家园等生活配套,将博士的资源与文昌的资源相融合,成为文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高地,为省内外博士、院士等高层次人才提供一个集聚发展的新平台。


第四章 经费来源

       第八条 工作站资金需要主要分为运营管理、成果转化、技术研发、技术拓展等四个方面,其中运营管理费由文昌市委组织部每年以人才工作经费拨付,另外成果转化、技术研发、技术拓展等需要的资金分别由具体需求单位与博士专家协商合作方式,除此以外,可以申报国家、省级众创空间和产业孵化器奖励扶持资金以及接受社会爱心企业及个人资助。

      (一)运营管理:运营管理费用主要用于站长和组长及专家成员补助、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场地租金以及举办各类技术服务、项目路演、调研对接的差旅费等。

      (二)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可采用自行投资转化、转让、许可、合作转化、作价投资以及其它协商确定,具体形式由文昌需求单位和成果持有人共同商定。

      (三)技术研发:根据文昌产业发展需要技术研发,研发费用由文昌需求单位以项目立项形式拨付或者联合申报国家、省项目课题。

      (四)技术拓展:根据文昌产业发展需要,要求博士专家协助对接省外或海外相关专业性技术,专家补助和差旅费由具体需求单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或需要合作的由双方协商合作方式。

         

第五章 考核与奖励

       第九条 每年12月底召开博士工作站年度考核总结会,对工作站相关工作及人员进行考核及奖励。站长、各专家组组长、办公室等人员工作职责作为考核标准。

      (一)每年组织不少于100位博士专家到文昌调研对接,组织开展相关课题咨询或技术研发项目不少于10个,组织提供开展当地创新发展政策建议报告1个;

      (二)每年举办各类技术服务活动及项目路演不少于10场,收集发布有关成果及需求信息不少于100条;

      (三)专家委员会服务组组长组织走访调研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不低于100家,开展相关课题咨询或技术研发项目不少于10个,提供1个当地创新发展政策建议报告;

      (四)根据年度工作表现及工作站产生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经省博士协会和文昌市委组织部商定奖励人员及奖励额度;

      (五)博士工作站专家对文昌发展有重大革新、有重大成果、产生重大效益或者有特殊贡献的,经文昌市委组织部报文昌市委市政府,给予奖励;

      (六)博士工作站站长每年在文昌工作不少于50个工作日;专家委员会服务小组组长每年在文昌工作不少于30个工作日,每个服务小组每年组织举办项目路演不少于2场,每场不少于5个项目;

      (七)站长、专家委员会服务组组长、办公室等应完成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配合海南省博士协会和文昌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其他工作,如未完成职责或考核内容,海南省博士协会和文昌市委组织部将协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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